文字解读:《山东省省级专利导航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时间 : 2025-10-20 10:02:48 【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专利产业化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部署要求,完善专利导航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专利导航资金效益,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专利导航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国知发运字〔2024〕21号),进一步提出要强化产业创新专利导航服务。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专利产业化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5〕47号),明确提出要支持专利导航向重点产业发力,并探索开展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等多种形式的导航服务,促进重点产业专利转化运用。该《细则》的制定既是贯彻落实国家与省级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将宏观政策转化为具体行动的制度保障,对发挥专利导航综合服务效能、促进重点产业专利转化运用、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六章、二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和确定、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省级专利导航项目实施依据及补助资金来源,并确定由省市场监管局与省财政厅分工负责,同时鼓励市级部门强化属地服务保障。

第二章申报条件部分,规定了省级专利导航项目应当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实施,并明确了产业规划类与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其中产业规划类申报单位应为工业(产业)园区、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具备产业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企业经营类申报单位应为企业。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确定部分,规定了省级专利导航项目的立项流程,其中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直接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申报、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需经市级初审转报。

第四章资金使用与管理部分,规定了省级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程序及资金补助标准等,并明确专利导航补助资金在验收通过后予以支持。对通过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的产业规划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最高15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年支持分别不超过10项、40项。

第五章监督管理部分,建立“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要求绩效目标全流程管理,对骗补行为追责,并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多方监督。

第六章附则部分,规定了实施的时间,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