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2025年化学分析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初赛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2025年化学分析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鲁市监认函〔2025〕155号),定于2025年9月2日举行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2025年化学分析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初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初赛时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00。
初赛地点:各地市初赛地点见附件1。
二、组织安排
1.初赛由各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负责本区域参赛选手的统筹协调、人员组织、考场布置、监考等工作。
2.各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报名人数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和监考人员,确保参赛人员应考尽考、竞赛公平公正。
3.参赛选手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参加所在市组织的初赛,不得跨区域参赛。
4.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初赛的试题命制、阅卷评判等工作。
三、考场及考试要求
(一)考场布置。考场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覆盖考场所有区域(包括考生座位、通道、试卷收发区等)。摄像头具备录像功能,能够清晰记录考生行为、监考人员操作以及考场整体动态。请各市局留存考试影像资料,备查。
(二)考试试卷。本次竞赛初赛命制A、B两套平行试卷,两套试卷在题型结构、考查范围、难度梯度上保持一致,确保考核标准公平、统一。初赛正式开考前,由竞赛组委会通过指定工作渠道,明确本次初赛所用的具体试卷类别。
(三)考前身份核查。参赛选手进入考场前需在签到处签到,并按指定位置就坐。考前由监考人员逐一查验参赛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符或无法提供有效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纪律。①考试开始前,由监考人员宣读考场纪律。②监考人员现场开封考试试题。③考试期间,若发现抄袭、夹带、传递纸条、使用违规电子设备等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初赛成绩判定为“零”分,并将违规情况通报属地主管单位。④考试时间为1.5小时。考试结束后,选手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一并交予监考人员,任何人不得将考试资料私自留存或带出考场。
(五)试卷密封及邮寄。所有考试资料经监考人员核对无误后,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分别装入专用档案袋现场密封。统一邮寄至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备份的A(或B卷)一并邮寄。
四、其它事项
请参赛选手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以及黑色中性笔、圆珠笔和计算器等证件资料及笔试用品,以免影响比赛。考试开始前请将手机等智能设备、考试资料等统一放至指定位置,严禁将手机、Pad、智能手表及其他带有通讯或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带入考场,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考试资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 位: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滨州市经济开发区长江五路777号
联系人:亓林敏 18765438008 王璐璐 1785432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