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废止《车用环保复合燃料》等12项企业标准的公告
时间 : 2026-07-31 09: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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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废止公示等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车用环保复合燃料》等12项企业标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