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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新录用及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6-09-29 08:40:58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次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管理,全面提升技术评审工作质量,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新录用及培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录用评审员报名条件及流程

(一)人员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63周岁(1963年8月30日后出生)。

2.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熟练运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开展评审工作。

3.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资质认定评审相关业务系统。

4.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5.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检验检测及其相关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能保证评审时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6.CNAS认可评审员可优先考虑。

(二)需求领域及人数

此次将补充19个专业领域评审员,涵盖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金属材料、电力设备、消防、劳动防护用品、电工电子、司法相关、软件产品、新能源、机器人、无人机等紧缺专业(见附件1)。

(三)工作流程

1.本次新录用评审员由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并择优推荐。各有关单位应重点推荐50周岁以下的技术骨干(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在资质认定评审中担任过技术专家的优先。

2.拟报名评审员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由推荐单位同意并盖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后报送至联系邮箱。提交材料包括附件2-3表格,以及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截图、职称证书、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印证材料。

3.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集中培训并通过闭卷考试。

4.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评审员考核确认,通过后纳入省市场监管局资质认定评审员库。

二、培训考核

(一)培训范围

本年度新申请评审员。

(二)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中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方法、技巧及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等。培训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能力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成绩达70分以上者为合格,按照附件1中拟招录人数,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满为止。进入拟录取名单后,可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评审员考核确认,通过后纳入省市场监管局资质认定评审员库。

三、其他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自行组织报名及材料初审,积极推荐来自检验检测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将提交材料于10月21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scjgrzc@shandong.cn,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昭,0531-51792379;

徐月圆,0531-51792380;

张菁娴,0531-67810875。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报考专业及拟招录人数

2.山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表

3.山东省新录用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汇总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新录用及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docx